法務規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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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時,只簽訂房屋銷售合同,不辦理過戶手續可以嗎? - 法務建設
- 來源:公司本部
- 作者:趙金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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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有一朋友在某市某小區有一套房子準備賣出,我打算買下來,我可否與朋友只簽房屋銷售合同,不辦理過戶手續?本站的原創作品轉載時請注明出處并保留鏈接!
〖網摘〗律師回答:依據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和《物權法》,房地產轉讓應依法辦理變更登記。另外,依據物權法公示公信原則和不動產登記生效原則,房屋轉讓僅簽署書面合同不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,如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后、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前,賣方又將房屋轉賣他人,且已辦理變更登記的,其后一買賣行為有效,前一買賣行為的買方無權主張后一買賣行為無效。
因此,為保護您的合法權利,建議您不但要與您的朋友簽署房屋買賣合同,還應在簽署合同后,盡快到當地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。注:僅供參考,具體情況請正面直接咨詢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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